近日,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省地方标准《珠宝玉石饰品标识》,该标准将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新标准最大的变化在于对标识规范的要求更严,如在“名称”的描述中增加了“镀、包金首饰应明确标注为镀、包金”,“贵金属材料应有中文标注,但可以同时使用元素符号和外文”,“非贵金属材料应标注主材料的中文名称”等内容,并要求珠宝玉石饰品增加“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”。
这将使消费者能够更好地明明白白消费,确保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。
看来,2008年3月1日后,珍珠饰品的加工销售同样需要按照这个地方标准实施哦。经营珍珠的厂商和批发商零售商们早做准备吧。







